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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代开发票风险提醒汇总,如何享受免税?需要交哪些税?
2023-01-29 13:42:57

  2023年起,小规模纳税人不再享受3%征收率应税行为免税优惠,新政之下,自然人代开发票又该如何操作呢?

  1、自然人代开发票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吗?

  2023年1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1号公告,小规模纳税人原适用3%征收率的项目减按1%征收增值税。同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增值税。

  所以,核心问题就在于自然人是否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自然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因此,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税收优惠,同样适用自然人。

  并且,对于这个问题,税局早就有过明确答复:

  所以,自然人代开发发票,是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增值税”这一免税政策的。

  2、自然人代开发票如何享受免税优惠?

  一、个人代开金额500元以下

  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所以自然人代开500元以下的发票,可以直接享受免税优惠。

  二、个人代开金额500元以上我们前面提到,个人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但是我们在实务中代开会发现,超过起征点500元就要按照1%纳税了,这是为什么呢?

  主要是因为政策规定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针对的是按期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而个人代开发票这种行为,属于按次纳税,所以就不能享受。

  那有没有办法可以改成按期纳税呢?

  当然有!那就是去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或者可以直接成立个个体工商户,这样就能按期纳税从而享受免税政策了。

  三、其他特殊情形

  当然了,对于自然人适用免税政策的一些应税行为,也是可以直接开具免税发票多的,比如:

  (1)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自然人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3、警惕!自然人代开发票的7大风险

  风险一:没有真实业务对应

  有没有真实业务作为基础是判断是否属于虚开发票最重要的标准,因此,具备真实的业务基础是自然人代开发票的基础。一旦没有真实业务,其他关于代开发票的风险也是无稽之谈。

  风险二:找人代开

  有些时候,由于种种原因,找人代开发票。尽管对方也是自然人,但却不是业务主体,而此种行为也属于虚开发票,并且,双方都属于虚开发票!

  风险三:随意选择代开地点

  一般来说,自然人代开发票有一定的“属地管理”性质,也就是说,要么在自然人户籍地,常住地,要么在货物销售地、劳务发生地、服务提供地、工程施工地。除此之外,如果随意找地方代开,则很有可能导致该发票无效。

  风险四:代开税目混乱

  业务真实,但是发票上的税目出现问题,要么自然人真的不懂,要么就是刻意改变收入性质,比如将“劳务报酬”变更为“经营所得”等。此类现象,有偷逃税款的嫌疑。

  风险五:未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由接受发票的企业代扣代缴。

  一般来说,代开发票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在发票备注栏内会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但是为了保险起见,建议企业在接受个人代开发票的同时,取得相应的“完税证明”,以判断其是否需要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六:大量取得“税收洼地”和部分园区代开的发票

  2022年重点稽查项目中,包括对“税收洼地”的调查,若企业存在大量来自“税收洼地”和优惠园区的代开发票,则很有可能存在购买发票的嫌疑,在金税四期强大的监控能力下,必将无所遁形。

  风险七:四流不一致

  “四流”包括: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业务流。

  经济交易过程中,如果不能保证货物流(劳务流)、资金流、票流的相互统一,则可能涉嫌虚开发票,若被税务部门认定为虚开发票,则不能进行进项抵扣,也不能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不仅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也有税务局认可的特殊情况。

  自然人代开发票的相关内容,上述汇成做了详细的介绍,新的一年汇成依然与您携手共进。有任何工商、财务、税务等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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